森特股份:森特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3-12-21 13:13:04 作者: 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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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3098 公司简称:森特股份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26,620,657.6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538,799,978股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6,939,998.9元(含税)。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森特股份60309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徐晓楠马继峰办公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电线报告期公司主体业务简介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由快速地增长阶段转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人们更看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建筑业作为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高水平发展不仅是国民经济高水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民经济别的行业和部门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公司拥有高端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和环保综合治理三大主营业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金属围护系统属于“E建筑业”中的“E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声屏障系统和土壤及地下水治理属于“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门类下,“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一)建筑金属围护行业1、宏观经济发展形势2022年我们国家的经济顶住压力,稳中有进,全年经济总量突破120万亿元,是继2020年、2021年后的新台阶。
据初步核算,2022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1020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0%。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8345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83164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638698亿元,增长2.3%。
我国经济发展韧性强、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突出、供应链产业链体系完整齐全、长期经济发展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2022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311980亿元,同比增长6.5%;全国建筑业增加值为833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拉动经济稳步的增长0.4个百分点。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2022年4月26日,习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出新部署,为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指明方向。
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扩内需、稳增长,基建投资仍将是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之一。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
2、行业特点、政策 公司所处的建筑金属围护行业为房屋建筑领域的细致划分领域,是我国基本的建设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金属围护行业隶属于装配式建筑之装配式钢结构范畴,是十四五期间国家大力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绿色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是以金属材料作为围护系统的承重和连接骨架,利用金属板作为围护材料,在钢结构建筑上配合防水、保温、隔热、隔声等材料,完成围护系统的各项功能要求。
钢结构建筑是可循环使用的绿色建筑,能促进我国建筑业走向产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符合我国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长远目标。
而金属围护系统是钢结构行业中应用领域的细分之一,目前已大范围的应用于工业建筑、民航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会展建筑等众多领域建设中。
2022年10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逐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
各有关城市可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
当月,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主编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发布,对结构、暖通、给水排水、电气、部品与材料、结构材料与构配件的材料性能,包括绿色要求、品质属性要求及对应的绿色标准都规定了量化指标。
2022年11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给出的目标是:2030年前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鼓励有条件的行业率先达峰。
“十四五”期间,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3%以上。
“十五五”期间,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产业化实现重大突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度提高,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
《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4项保障措施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健全标准计量体系、营造良好环境”,要求健全标准计量体系,充分的发挥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测试等质量基础设施对行业碳达峰工作的支撑作用,完善碳排放核算、计量体系,制修订碳排放、能耗限额标准,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标准制定,推动绿色用能评价体系,形成碳减排技术指南,有效指导企业实施碳减排行动。
在“碳中和”等政策的催化下,绿色建筑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方式,其重要性将逐步提升,从目前的建筑方式来看,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等细致划分领域都是绿色建筑中的主要受益方向。
3、行业阶段、竞争格局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在我国大陆地区应用和发展的时间还不长,主要经历了行业引入期(1980 年—1990年)、发展期(1991年—2000年)、完善期(2001年—2005年)和成熟期(2006年至今)四个阶段。
目前,将金属板材作为建筑围护系统已经大量应用于工业建筑、民航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会展建筑等众多领域,金属围护系统的技术水平行业发展已步入成熟期。
从主要企业的分布来看,建筑金属围护行业内企业大多分布在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经济圈,中西部地区较少。
从下游客户的分布来看,工业生产厂房、公共建筑、交通工程等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分散在全国各地,无明显区域性。
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的上业主要为金属板材、保温棉等原材料行业,其中金属板材占比最大,其上游为金属冶金行业,因此本行业受上游冶金行业影响较大。
目前由于行业集中度不高,各企业之间业务规模、产品技术水平、客户群体差异较大,不同企业的利润水准差异较大。
从行业内主要企业的不同销售模式来看,综合服务商具备较强的设计能力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能提供从设计、生产、工程项目施工、后续维护等一体化服务,其谈判能力往往强于侧重于生产业务的企业,相应利润水准一般高于以产品营销售卖业务为主的企业。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金属建筑围护系统领域,工程业绩累计超过3000个、建筑面积超过2亿平方米,是目前国内唯一家在主板上市的以金属围护为主业的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同时做大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两个市场的企业之一,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的领军企业。
(二)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经过近60年的发展,我国的环保产业已初具规模。
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促进了我国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环保产业的发展。
新的格局下,环保行业已从政策播种时代进入到全面的政策深耕时代,涉及水、土、气、固废处理全方位的政策法规日趋完善。
“十四五”时期,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据此,有关部门也推出了多项政策,诸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蓝天保卫战”、“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及“无废城市”等,全面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2年6月15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快速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水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行动纲要(2021-2030年)》,提出主要目标,到2030年,适应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碳达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需求的现代生态环保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产业支撑能力逐步的提升,自身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逐渐增强,为实现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和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到2025年,生态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培育“十百千”企业,形成50家系统解决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的大规模的公司集团、百家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专业化骨干企业、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噪声治理系统公司噪声治理—声屏障系统业务所处的行业定位如下图所示:噪声治理行业作为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的一个部分,近年来在国内得到了快速发展。
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的持续不断的发展,特别是近些年来的城镇化进程,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轻轨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为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同时所产生的噪声污染也成为突出问题。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越来越引起重视,经过综合考量,环保特性的声屏障对于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有较好的实际效果,并有助于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是整治交通噪声污染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可应用于工厂和其它噪声源敏感点的隔声降噪处理。
在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明白准确地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的总体目标,同时提出要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建设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
2022年1月,根据国务院《“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到2025年,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智能化、绿色化取得实质性突破,综合能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明显提升,交通运输发展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
作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轨道交通事业快速的提升将给声屏障行业带来非常大市场空间及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
2022年6月5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此次修订增加防治对象、调整适合使用的范围,完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加强防控和噪声分类管理,强化社会共治,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我国近年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扰民问题较为突出,引发较多投诉问题,因此新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将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纳入其中,将更好地进行噪声污染防控。
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将噪声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
我国城镇化率自1997年的不到32%提升到2021年的64.72%左右,轨道交通沿线居民的密集程度也早已提高到某些特定的程度,因此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力度理应进一步得到明确提高。
通过声屏障产品能够从传播途径减少噪音的产生,有效改善扰民问题,提高沿线建筑舒适度,是解决轨道交通噪声的优选技术,长期发展势在必行。
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不完全统计,截止2023年1月6日,企业营业范围有噪声业务的且归属生态环境与环境治理行业的企业,正常经营的有2879家,其中904家企业为2022年注册成立。
在所有噪声治理企业中,一般纳税人有773家,占26.8%;小微企业有1860家,占64.6%;高新技术企业156家,占5.4%;“专精特新”企业有18家,占0.6%;“专精特新”巨人企业有4家,占0.1%。
专业技术人员约0.9万人,其他从业人数约2.7万人;主业从事噪声与振动控制相关业务、年产值超过亿元的企业有30余家。
2022年我国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的技术和市场热点需求仍集中在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消声、隔声和隔振等方面;工业领域的分布式能源、石油化学工业、矿山、冶金与建材等行业的噪声与振动控制需求有所减少;受《噪声法》的推动,各地方监察力度增加,中小型环保项目和功能性隔声窗类建筑隔声防护产品需求均呈现增长趋势。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产值约为116亿元,与上年相比略有上升。
公司提供从工程咨询、设计、声屏障材料供应和加工制作到安装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承包服务,承建的代表工程有国内最先进的全封闭声屏障——诸永高速公路温州延伸段全封闭声屏障;全国高寒地区的首个封闭声屏——哈齐客专声屏障;国内首条“无人驾驶”地铁线路——北京地铁燕房线全封闭声屏障:目前,公司共承接铁路声屏障工程近50项涉及多条“八纵八横”国家铁路线,工程业绩遍布全国各地。
经过1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高速公路等领域噪声治理方案的主要提供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在声屏障细分市场的业绩位居行业前列。
2、土壤修复及地下水治理系统土壤是维系人类生存繁衍的必要条件,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
土壤修复是指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
地下水治理是指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降解、吸附、转移或阻隔地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或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阻断其暴露途径,满足相应的地下水环境功能或使用功能的过程。
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物类型最重要的包含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以单独或复合的形式存在。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覆盖污染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在产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药剂生产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及设备研发生产全过程的完整产业链。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产业体系升级以及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城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日渐严重,与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相关的大事层出不穷,对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工作迫在眉睫。
十九大报告将“加大ECO保护力度,建设美丽中国”列为要准确贯彻落实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高水平发展8项重点工作之一。
而“到2035年,我国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目标,预示着国家未来将在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等领域加大投入,生态环保产业投资将保持快速地增长的态势。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已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及技术导则、资金支持方案,与此同时,全国多个省市也提出了土壤修复的发展目标。
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把“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和具体安排,并把土壤污染放在首位进行阐述。
2022年10月15日,习在二十大报告中说道:“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
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看,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了所需的物质基础,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从发展方式上看,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是我国有限的环境容量和脆弱的ECO所不能承受的,既不可持续,又不合时宜。
2022年11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标值制定指南(试行)》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标准,会议强调:科学合理制定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值是有效开展修复活动的必要条件。
制定《目标值制定指南》,有助于推动污染地块修复工作的健康发展,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会造成的人体健康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于2023年1月发表《2022年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评述和2023年发展展望》写道,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共安排投入621亿元,较2021年增加49亿元,增长8.6%,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性保障。
今年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布了土壤修复行业一系列管理政策和技术指导文件,主要涉及行业规范管理、资金支持和技术提升等几方面。
公司提供场地调查、方案咨询、设备服务、技术服务和修复工程实施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服务内容。
近几年,通过对国外先进土壤修复技术进行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公司目前拥有世界领先的土壤修复技术、装备和产品,并与国内外众多科研院所形成产学研合作体系。
先后在钢铁、焦化、石化、化工、农药、电力电子、有色冶炼、矿山等行业领域承担了众多国内非常关注的土壤修复治理项目,在生态治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工程经验,目前已成为国内土壤污染治理的重要力量,土壤修复业绩名列行业前茅。
(三)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行业1、行业立足双碳目标,整体发展稳步向好2023年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状况:2022年,全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其中,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到1.25亿千瓦,创历史新高。
风电、光伏发电量达到1.1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8%,接近全国城镇和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
分布式发展成为风电光伏发展主要方式,2022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111万千瓦,占当年光伏新增装机58%以上。
2023年2月16日,工信部发布2022年全国光伏制造业运作情况:2022年全国光伏制造业总产值突破1.4万亿元人民币:2月16日,工信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光伏制造业运作情况显示,根据行业协会测算,2022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量再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全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达到82.7万吨、357GW、318GW、288.7GW,同比增长均超过55%。
绿色低碳、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呈现发展速度快、运行质量好、利用水平高、产业竞争力强的良好态势,取得了诸多里程碑式的新成绩。
2、行业释放政策红利,支持光伏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光伏产业是推动我们国家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也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全年,国家始终贯彻支持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的大方向,一方面通过指导装机规模和制定行业标准等方式,引导国内光伏发电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科学创新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途径扶持光伏发电行业的成长与发展。
2022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
在《规划》中,用专栏的形式对建筑光伏行动进行了说明,即“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鼓励太阳能光伏系2021年年度报告49/225统与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鼓励光伏制造企业、投资运营企业、发电企业、建筑产权人加强合作,探索屋顶租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等光伏应用商业模式”。
2022年4月1日起,《建筑节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该规范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制性”文件。
《规范》明确,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不同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符合以下规定: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除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规范》提出,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约能源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系统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层次地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
2022年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总了实施的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价附加;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农网还贷资金。
2022年6月,《“十四五”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规划》明白准确地提出,到2025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
“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将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将实现翻倍。
2022年7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
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2022年10月16日,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热情参加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全球治理。
2022年11月14日,财政部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根据《通知》,2023年,风电项目补助合计204582万元,光伏发电257993万元,生物质发电8425万元,合计47.1亿元。
3、光伏屋顶发电效率高,为目前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主要使用在场景根据所结合的建筑结构构件的不同,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在建筑物中的应用位置包括屋顶、墙体、遮挡装置与部分室外设施。
从发电角度来讲,用在建筑屋顶的光伏屋面、光伏采光顶能够得到最长的光照时间和较大的光照面积,经济效益最好。
位于建筑立面的光伏幕墙在朝向较好的多高层建筑中可取得最大的光照面积,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应用形式。
另外,基于国情差异,我国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的推广路径与北美、欧洲有很大不同。
我国城镇住宅以高层建筑为主,屋顶面积比较小,加上居民电价偏低,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用于住宅没有办法获得超额收益。
而工商业及公共建筑多为低层建筑,屋顶面积大,尤其工业生产厂房常用的轻钢结构与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组件具备极高的适配性。
同时工商业用电量大且电价较高,短回收期、高收益率为工商业建筑选择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方案带来了强动力。
因此在当前发展阶段,预计以工业生产厂房、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为主的工商业屋顶将成为中国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市场的最大增长点。
公司提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相关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务模式,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可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后续维护等全过程服务。
公司依托自身与隆基在各领域的行业龙头地位,用“双品牌”为业主打造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二十五年全生命周期最优解。
目前,公司已通过快速布局与国内有名的公司签署多个战略协议,中标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市场有史以来最大单体项目——山东重工集团权属公司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继签约三棵树集团、徐工集团、腾讯集团、海尔集团、太钢集团、吉利汽车等多家重点公司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业务。
公司凭借优质的项目履约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处于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行业领先地位。
(一)主营业务公司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高端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一体化服务商、国内最大的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及国内领先的涵盖噪声治理(声屏障系统)和土壤及地下水治理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提供商。
公司主要承接金属围护系统工程(屋面系统、墙面系统)、建筑光伏一体化系统工程、声屏障系统工程和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
公司的基本的产品包括金属复合幕墙板、金属屋墙面单层板(铝镁锰合金板、镀制烤漆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屋面系统组件和隔吸声屏障板,目前已形成金属围护系统、建筑光伏一体化系统、噪声治理系统三大业务板块,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及交通工程领域。
(二)经营模式1、金属围护经营模式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经营模式包括工程业务模式和产品营销售卖模式两类。
部分总实力较强的企业能提供围护系统模块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一体化服务,直接面向业主或总包单位承揽项目。
此外部分企业定位于围护系统的专业制造商,侧重于围护系统的生产与产品营销售卖,不提供安装施工服务。
建筑金属围护工程不同于土建、主体工程,属于专项分包工程,业主在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单位。
常见的发包模式包括总包模式与分开发包模式两种:第一种总包模式,如下图所示。
由业主确定总包后再委托总包确定围护等专项分包单位,在该模式下,围护专项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并与总包进行结算。
在该模式下,总包以及主要专项分包单位均由业主直接确定,围护专项分包单位直接和业主签订合同,并与业主进行结算。
对围护专项分包单位而言,不同发包模式下合同签订主体以及结算主体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业务流程仍是围绕各个项目展开,行业内企业通常采取项目制的经营模式。
2、声屏障经营模式根据应用领域不相同,声屏障行业的经营模式也相应存在差别。
在公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项目中,行业经营模式则以工程承包类为主,业主或总包通常将声屏障工程单独分包,由专业的声屏障厂家提供产品以及工程安装服务。
3、土壤修复经营模式企业来提供场地调查、方案咨询、设备服务、技术服务和修复工程实施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服务内容,依据污染场地归属人的服务要求开展项目经营活动。
4、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经营模式企业来提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相关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务模式,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可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后续维护等全过程服务。
(三)基本的产品及用途1、金属围护系统公司生产的金属围护系统是指以金属材料作为建筑屋面、墙面的承重和连接骨架,利用金属板作为围护材料与整体的结构连接,配合保温、防水、隔热、隔声等材料,实现保温、防水、防噪、美观等功能的综合系统,最重要的包含屋面和外墙面两部。
围护专项分包工程业主总包监理设计院设计院总包(不含围护等专项分包工程) 围护专项分包工程业主监理图表金属围护系统使用部位示意图表格 金属围护系统产品基本的产品特点及用途示例图金属围护系统金属复合板金属复合幕墙板施工方便,但板型单一,难以应用于曲面、球面等特殊造型场合。
金属单层板铝镁锰合金板防腐性、耐久性强,常规使用的寿命长,强度、柔韧性、热胀冷缩系数等指标优于烤漆板,适合造型复杂且对建筑寿命有较高要求的场合。
2、声屏障系统声屏障是降低噪声常用形式,大多数都用在高速公路、高架复合道路、城市轻轨地铁等交通市政设施中的隔声降噪,控制交通噪声对附近噪声敏感区域的影响,也可用于工厂和其他噪声源的隔声降噪。
声屏障按降噪机理,可分为纯隔声的反射型声屏障和隔声、吸声相结合的复合型声屏障两类。
从屏障材料的角度看,声屏障大体上分为混凝土屏障、有机玻璃屏障、泡沫金属声屏障和光伏声屏障几类。
主要产品特点及用途示例图声屏障系统混凝土声屏障成本低,人工等维护费用低。
从应用领域的角度看,公司的声屏障产品大致上可以分为铁路声屏障、公路声屏障和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三类。
表格 声屏障系统产品基本的产品特点及用途示例图声屏障系统铁路声屏障直立式为主,在直立声屏障中造价最高;开发难度较大;抗风压要求强,要求能够抵抗高铁运行产生的脉动风压和自然风压;耐久性强,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一般为25年。
公路声屏障直立式、封闭式两种;抗风压要求较低;耐久性要求依据工程要求确定,无硬性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直立式、封闭式两种;抗风压要求较强,要求能抵抗轻轨列车运行产生的风压和自然风压;耐久性要求比较高,具体实际的要求需契合设计要求3、土壤及地下水治理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物类型最重要的包含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以单独或复合的形式存在。
土壤治理是指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
地下水治理是指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降解、吸附、转移或阻隔地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或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阻断其暴露途径,满足相应的地下水环境功能或使用功能的过程。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治理服务,服务内容涵盖了污染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编制、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在产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设备研发生产一体化服务等。
主要技术特点及用途示例图物理修复土壤气相抽提系统(SVE) 土壤气相抽提的基础原理是利用真空泵抽提产生负压,空气流经污染区域时,解吸并夹带土壤孔隙中的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由气流将其带走,经抽提井收集后最终处理,达到净化包气带土壤的目的。
公司的SVE设备集抽提、气液分离、尾气及污水处理于一体,过程监控仪表齐全,安全稳定性高,能实现智能自动化控制。
空气喷射将新鲜空气喷射进饱和土壤中,通过传质过程,污染物从土壤或地下水挥发到气相,含有污染物的气体被抽提并输送到地面设备中进行净化处理,进而达到修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目的。
公司的空气喷射设备具备了操作安全,远程可视化监控,可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运行等优点。
多相抽提系统通过真空提取手段,抽取地下污染区域的土壤气体、地下水和浮油等到地面进行相分离及处理。
适用于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可处理易挥发、易流动的NAPL(非水相液体)(如汽油、柴油、有机溶剂等)。
土壤原位热脱附系统向地下输入热能,加热土壤、地下水,改变目标污染物的饱和蒸气压及溶解度,促进污染物挥发或溶解,并通过土壤气相抽提或多相抽提实现对目标污染物去除的处理过程,包括热传导加热、电阻加热及蒸汽强化抽提等。
适用于修复受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土壤;公司的原位燃气热脱附系统具有污染物去除率高,可精准控制升温、加热、降温全过程、处理周期短等优点。
异位热脱附系统将污染土壤从地块中发生污染的位置挖掘出来,通过直接或间接加热,把土壤加热至目标污染物的沸点以上,经过控制系统温度和物料停留时间有选择地促使污染物气化挥发,使目标污染物与土壤颗粒分离、去除。
公司的异位热脱附系统应用场景范围广泛,可处理挥发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和部分无机物;配备高效的尾气处理系统,确保尾气达标排放;采用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设计,设备占地面积小。
地下水循环井地下水循环井技术其原理为将井内受污染的地下水抽出,处理后的地下水在相同井口回注到地下水,使之形成区域性地下水流循环,在影响区域内去除污染物,进而控制污染持续往下游扩散。
化学修复土壤淋洗采用物理分离或增效洗脱等手段,通过添加水或合适的增效剂,分离重污染土壤组分或使污染物从土壤相转移到液相,并有效地减少污染土壤的处理量,实现减量化。
可用来处理重金属和部分有机污染物,对于大粒径级别污染土壤的修复更为有效。
原位化学氧化向污染土壤添加氧化剂,通过氧化作用,使土壤中的污染物转化为无毒或相对毒性较小的物质。
公司现有的原位化学氧化设备具备了人员操作安全性好、药剂投加计量精准、稳定性高等优点。
生物修复生物通风通过向土壤中供给空气或氧气,依靠微生物的好氧活动,促进污染物降解;同时利用土壤中的压力梯度促使挥发性有机物及降解产物流向抽气井,被抽提去除。
具有修复过程绿色、污染反弹小、简单易操作灵活、通过设备自动控制实现抽提与注入的自由切换等特点。
4、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业务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技术即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
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以不损害和影响建筑的效果、结构安全、功能和使用为根本原则,实现外延功能:①不但具有外围护结构的功能,还能提高建筑围护系统的抗风、防雨和保温隔热等核心性能指标,同时提高屋面系统刚性和适合使用的范围,保证建筑的安全防护要求及屋面光伏同寿命;②在传统光伏的基础上,更稳定、更安全、更高效的产生清洁电能。
公司携手光伏巨头隆基绿能,推出了业内领先的隆顶二代系列及隆顶三代系列建筑光伏一体化金属屋面系统产品。
该产品不仅具备优越的光伏发电功能,更兼顾完备的建材属性:A级防火、抗18级台风、完美密封性能和超强承载力,同时,保证屋面系统与光伏系统25年同寿命。
(1)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金属屋面系统产品介绍基本的产品特点及用途示例图建筑光伏一体化产品屋面BIPV系统隆顶二代系列施工方便,可匹配多种安装形式的光伏组件,但难以应用于曲面、球面等特殊造型场合。
主要使用在于多种工业建筑屋面系统,即可适用于一般轻钢结构屋面,也可适用于大跨度屋面。
隆顶三代系列施工方便,可匹配市场通用的标准光伏组件,发电效率高,安装效率高,主要应用于大面积建筑屋面系统。
(2)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建材属性及发电属性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 建材属性A级防火性能A级不燃:符合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测试标准;组件级自动关断装置,屋面发生火灾时自动切断直流侧电路符合NEC690.12标准;防风性能抗风性强老虎钳”式咬合方式,风吸力越大咬合处越紧稳定性高独立的连接支座,可有效吸收温度应变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稳定的不滑移体系;系统刚性大,承载力大;整体抗风性能优越;抗冲击性能抗冰雹冲击设计5100Pa;双层钢化玻璃;(复合0.6mm及以上镀铝锌钢板) 超强的承载力正面承载力8100Pa以上;使用双层2.0mm钢化玻璃;可踩踏,上人运维;防水能力系统防水构造设计; 防毛细现象; 防雨水渗漏; 防雷击性能通过防雷检测; 金属板肋下引线专项设计; 防水与避雷功能统一设计; 智慧屋面能源管理屋面实时监测;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智能运维联动管理;耐久性能建筑与光伏同设计年限,可达30年以上;既有建筑增加BIPV后,提升建筑围护系统使用年数的限制;建筑美观性能一体化设计,符合建筑美学; 建筑一体化设计以及丰富的色彩选择,使光伏系统完全融入建筑当中,创造新型绿色建筑之美; 一体化解决方案设计一体化;施工一体化;运维一体化;EPC总承包;发电属性提高屋面装机容量无边框设计自散热设计免维护节约运维费用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总资产7,398,967,475.255,222,651,648.7341.675,014,554,912.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78,388,082.912,658,675,087.720.742,136,476,531.22 营业收入4,233,614,878.543,139,580,066.7434.853,152,519,43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17,636.7932,814,119.9163.09182,467,45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986,913.7728,670,336.7725.52180,338,500.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2,664,690.5732,967,977.02848.3955,085,910.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1.28增加0.44个百分点8.77 基本每股盈利(元/股) 0.100.0666.67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0.0666.670.39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612,073,583.471,024,583,766.141,099,383,780.181,497,573,74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20,466.3029,929,404.8729,009,271.23 -46,641,50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40,510,333.0024,100,444.9629,267,132.22 -57,890,996.41 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4,741.08 -200,996,968.89 -51,049,845.38561,156,763.7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单位:股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7,9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7,68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股份状态数量刘爱森0135,226,38125.10无0 境内自然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130,805,40724.280无0 境内非国有法人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057,662,69610.70无0 境内非国有法人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21,610,4064.010无0 境内非国有法人翁家恩020,930,0003.880无0 境内自然人朱雀基金-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煤朱雀新能源产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385,20020,585,1583.820无0未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恒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8,20011,289,7062.10无0未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884,9657,795,9401.450无0未知司-朱雀产业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盎泽大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578,1006,578,1001.220无0未知陈发树06,249,5421.160无0 境内自然人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为刘爱森、李桂茹夫妇二人控制的公司,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陈发树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未知另外的股东之间是不是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另外的股东之间是不是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4.2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纯利润是0.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0.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纯利润是0.36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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